攀枝花市2006年中小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学校”为主题的民主评议学校校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2006年全省、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切实解决教育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特别是全市中小学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学校”为主题的民主评议学校校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形象和学校形象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校风,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树良好师德,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提升学校的社会满意度,树学校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学校。


二、评议范围
   本次评议范围为市直属13所学校;东、西区全部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盐边县、米易县政府所在地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和2至3所农村乡(镇)中心校; 仁和区文教局直属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和2至3所农村乡(镇)中心校。


三、评议内容
   (一)组织领导。包括:成立校风建设领导机构;制定校风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民主评议校风工作动员大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等“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学校”为主题的民主评议学校校风工作;设立校风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度。
   (二)学校管理方面。包括:学校依法治校;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干群关系和谐,师生关系和谐,学校与家长关系和谐。
   (三)师德师风方面。包括:学校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有完备的师德建设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教师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廉洁从教,能严格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要求,无违规补课行为。
   (四)教育收费方面。包括: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无巧立名目收费或搭车收费现象;无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办理保险现象;全面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没有收费不开收据、收取费用不入帐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包括: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情况;开展校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情况;对家长、学生和社会反映的行风问题及时整改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本次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将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统一领导下,采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学校校风评议领导小组检查考评的方式,实行分级负责,在直属学校和县(区)学校两个层面同时展开。从10月下旬开始,到12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10月23日至31日)
动员部署。10月下旬,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在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会议上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明确工作任务,做到领导到位、措施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联合成立全市民主评议学校校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工作(名单见附件)。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学校校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保证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和市直属学校要根据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分别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行风评议办公室。
   广泛发动宣传。各县区、学校要召开动员大会,使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校风评议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条幅、办宣传栏、编印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广为宣传开展校风评议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17日)
各学校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网址(电子邮箱)、组织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式,充分听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制定出解决方案和时间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于涉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4日前上报。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县(区)所属学校报县(区)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
市、县(区)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分别对所属学校自查自纠情况、群众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学校自查自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集中评议阶段(11月20日至12月1日)
   集中评议分三步进行:一是社会评学校;二是家长评学校。三是学校内部评议。
社会评学校。学校要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学校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家长评学校。以学校教育开放日活动为主要载体,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展示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展示教师的风采等。在此基础上,向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不同形式的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对孩子所在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内部评议。即学校教职工、学生共同参与的评议。
三个层面的评议结果要分别汇总,分别报市、县(区)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形成总的汇总表。
   (四)总结整改阶段(12月4日至15日)
   各学校要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
   市教育行风评议办公室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评议结果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各学校对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要严格按照整改的要求及时整改,使学校校风评议真正成为提高学校各项工作水平和质量的目的。
   (五)验收评估阶段。(12月18日至29日)
   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将对市直属学校的校风评议工作进行重点验收评估。县区所属学校的校风评议验收评估工作主要由县区负责,市教育局和纠风办将重点抽查2所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主评议学校是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的有效制约监督措施,是推进学校发展的良好契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做到领导到位、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评议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有序实施。
   (二)强化整改,注重实效。民主评议校风和整改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和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把建章立制作为评议和巩固校风评议成果的根本措施来抓,并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实现学校校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以对党和人民,对教育事业、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评议纪律,确保评议公正公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发生。违反评议工作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校风评议是一个动态过程,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校风评议的关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阶段评议工作。要建立学校校风评议长效机制,通过“学校开放日”、“家长会”和网络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提高全市教育行风和学校校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