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风评议活动中,针对家长和师生反映的部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问题,学校再次重申有关规定:

    1、授课教师只能在年级主任办公室吸烟,严禁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吸烟。

    2、上课和监考期间,严禁教师们的通讯工具响铃,严禁拨打、接听电话、收发短信。

    请教师们严格执行以上要求,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民主评议学校校风活动办公室

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