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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关于校风民主评议自查自纠阶段 工作安排的通知 |
各部门、年级: 按照市、局、学校《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学校”为主题的民主评议学校校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现将我校校风民主评议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以部门年级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市三中民主评议学校校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6年11月1——5日 要求:1、通过学习,明确我校校风民主评议的内容、目标、程序及各阶段要求;2、提高认识,确保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时间:2006年11月6——15日 2、以部门、年级为单位,开展以“九查”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未评先改、边查边改、边评边改、评议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工作记载。 3、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问卷调查,公布联系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和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做好记载。 4、按学校要求将校风评议监督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交办公室李俊处存档备查。 5、校风评议办公室完成走访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各相关部局、处室,直属学校)征求意见工作。 6、各部门年级完成学校下发的各类《民主评议测评表》的发放、回收,整理和梳理汇总,并于11月15日前将所有表格及梳理汇总情况交校行风评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唐守云老师处。 7、草拟市三中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11月2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行风评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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